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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2-1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于20220301日至630日期间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功能。为便于高效便捷、错峰有序的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税务总局今年推出了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功能,通过预约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1-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16()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地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办税只限于3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为了更好地保障各位老师的合法权益,维护各位老师的涉税信用记录,烦请各位老师于20220630日前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附件按时完成申报。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特此提醒。

如有疑问,联系薛老师 22865259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如何自己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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