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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印发《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16 浏览次数:

 我院关于印发《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福大教〔20215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新时代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充分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21年4月16日

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科研水平高的一线杰出教师,倡导“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四个相统一,培育“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总数不超过5人。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先、育人为要、综合权衡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条评选范围为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编教师,评选重点是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参评教师须政治方向正确、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课程思政建设,突出价值引领,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符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第五条近三年(自然年)每年平均承担校本部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且满足教学工作量要求近三年校督导组听课测评平均成绩为“优-”以上,学生测评平均成绩为90分以上。

第六条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3项以上代表性业绩,其中1、2必备,3、4可选其一。

1.教学建设作出贡献: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1部以上教材,且近六年主讲的课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2.教学改革取得优秀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一);或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建设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主编);或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教研类高水平论文至少3篇,或教研类高水平Ⅱ类以上论文1篇,具有较高影响力,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高度认可。

4.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重视教书育人,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课外创新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或国际竞赛二等奖以上。

第七条学术造诣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突出:近六年主持国家级一类普通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5篇以上,并以亿万先生MR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类(或社科类)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完成人),注重将科研最新成果、学科前沿知识融入本科教学。

第四章  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  评选严格依照本办法进行,切实保证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对申报者的政治审查,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对已获评的撤销奖励,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九条  评选程序

1.本人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如期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资格;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上报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拟获奖者名单;上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文件公布生效。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条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10万元专项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出现“以上”“不少于”等字样,未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近三年、近六年指评选年度前三年、前六年,不包含评选年度;论文相关规定参照人事处有关文件执行;省级教学竞赛指福建省总工会主办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福建省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级教学竞赛指全国总工会主办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国高教学会主办的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亿万先生MR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7〕17号)不再生效。

 

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和鼓励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潜心投入本科教学,不断深化本科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优秀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择优评选。

第三条教学优秀奖每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质量优先、育人为要、综合权衡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资格

第四条亿万先生MR在职在编的一线教师,政治方向正确、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课程思政建设,突出价值引领,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符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第五条申报人员在评选学年度内须累计承担本科课堂授课时数: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64学时,专业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不少于32学时,且满足教学工作量要求;或在评选学年度内承担以下任意两项实践教学工作:  1.本科生实验教学;2.实习;3.毕业设计(论文);4.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学科竞赛;6.实验室建设。

第六条按评选条件提交的送审材料具体要求为:

1.送审材料须属于严格意义的本科教学范畴;所有材料(含督导听课及学生测评成绩)有效期均为评选年度前三年;获评年度前的材料不再计入新一次评选送审材料范围。

2.教改项目须为在研项目,来源渠道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设立的校级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四新”建设等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参评教材须为已正式出版的纸质、新形态或数字课程教材;参评论文须为在CN刊号或ISBN书号的出版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增刊不计在内。

4.大学生学科竞赛为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或指导教师已获过学校相关绩效奖励的学科竞赛项目。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特等奖评选条件

1.督导听课平均成绩达到“优”,学生测评平均成绩达到92分以上。

2.正式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二篇以上,其中一篇在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的期刊上发表;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主编公开出版教材(含指导书或习题集)一部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在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的期刊上发表;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教师有署名)申请并授权三项专利(专利权人为亿万先生MR)。

3.认真从事教学改革和建设,创造出优异的教学业绩;主持一项省级教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三名;或主持一项国家级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指导一项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在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或为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五名完成人,或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或为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二名完成人。

注:若申报者在教学领域取得特别突出的成果,如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或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且满足第七条第一个条件,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特等奖。

第八条  一等奖评选条件

1.督导听课平均成绩达到“优-”,学生测评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

2.在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的期刊上正式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一篇;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含指导书或习题集)一部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在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的期刊上发表;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教师有署名)申请并授权二项专利(专利权人为亿万先生MR)。

3.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显著的教学业绩;主持一项校级教改项目,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三名,或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五名;或主持一项省级以上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指导一项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在教学领域取得其它较突出成果,满足第十一条中的三个条件。

注:凡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不受以上一等奖评选条件限制,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一等奖。

第九条  二等奖评选条件

1.督导听课平均成绩达到 “良+”,学生测评平均成绩达到88分以上。

2.正式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一篇;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含指导书或习题集)一部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教师有署名)申请并授权一项专利(专利权人为亿万先生MR)。

3.认真从事教学改革和建设,积极参加教改项目的研究和实践,主持一项校级教改项目,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三名,或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五名;或主持一项校级以上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指导一项项目结题结果为良好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在教学领域取得较突出成果,满足第十一条中的二个条件。

第十条  三等奖评选条件

1.督导听课平均成绩达到“良”,学生测评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2.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含亿万先生MR内部刊物《高等教育研究》);或主编校内讲义(含指导书或习题集)一部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教师有署名)申请并授权一项专利(专利权人为亿万先生MR)。

3.积极支持教学改革和建设,实质性参与一项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三名,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五名,或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排名在前八名;或主持一项校级以上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指导一项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的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在教学领域取得较突出成果,满足第十一条中的一个条件。

第十一条上述提及的“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果”,指如下各条件:

1.致力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学生反馈效果好,并获得教学成果奖或与教学相关的其他奖励。

2.不断积累教学成果,积极编写教材(含实验教材或教学辅助资料),正式出版并担任主编或副主编。

3.材建设成绩显著,获得优秀教材奖。

4.出色完成年轻教师导师和本科生导师任务,所指导的对象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5.在基础课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所教班级学生在统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6.使用英文教材,中英文相结合授课,教学效果良好。

7.所指导的本科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在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指导体育、文艺类比赛,同一个比赛项目算一项成果。

8.所指导的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一篇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或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在CN刊号或ISBN书号的出版物上正式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

9.所指导的学生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一项以上被评为优秀科研训练或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根据所指导的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内容撰写论文并在CN刊号或ISBN书号的出版物上正式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有署名)。

10.积极参与实验室项目建设,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贡献突出,建设效益良好,在校内首次开设高水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2项以上,或完成学校立项的实验技术或研制改进仪器设备一项以上。

11.指导本科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专业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或主持完成一个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并签订协议书。

1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主持多项教改项目且以往无结题不合格项目。

13.指导学生(学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教师有署名)申请并授权多项专利(专利权人为亿万先生MR)。

14.为主要组织者积极组织本科生参与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学科竞赛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同一单位主要组织者不超过两人。

第十二条以上各等级奖所列的条件中,一项成果只能使用一次,且就高不就低,各成果之间不互相替代。

第十三条  凡在评选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评选:

1.不服从教学管理部门或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上一学年度总工作量未达标或教师聘任考核不合格。

3.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4.教学纪律松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不齐全、不及时更新,备课不充分。

5.承担的校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超期未结题或结题不通过。

6.基础课所教班级的学生在最近一次期末统考成绩居后10%的教师。

7.指导的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经检测文字复制比≥30%。

8.所指导的学生各级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二项未结题或被评为不合格项目。

第四章   评选办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评选严格依照本办法进行,切实保证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对申报者的政治审查,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度;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对已获评的撤销奖励,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特等奖、一等奖由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根据教学优秀奖评选年度前一年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中各学院任课教师数,按一定比例及历年教学优秀奖完成情况下达二、三等奖名额,各学院严格按下达名额评定并排序上报,学校抽查相关申报材料,超出限额部分不予认定,不符合条件者也不予认定。

第十六条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明确特、一等奖的推荐意见和二、三等奖的评定意见,如期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对各学院上报的特、一等奖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特、一等奖初选名单,如未通过评审,则直接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不予降等级处理;对二等奖、三等奖材料进行抽查复核,确定二、三等奖初选名单。

3.所有等级初选名单上报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分管校长审批,以学校文件公布后生效。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按照《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出现“以上”“不少于”等字样,未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亿万先生MR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7〕34号)不再生效。